随着这几年中国经济的腾飞,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重视品牌效应和品牌保护,创新品牌也成了主流。不过,依然存在一些侵权乱象。而在这一次全国人大会议中,知识产权的话题也再次引起热议。
人大代表高明芹:加强联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既是对造假者的负向约束,也是对诚信经营者的正向保护。一方面,要求企业提升创新能力、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另一方面,新产品一出来,仿冒品就跟着出来,那就没有企业愿意真正地去投入,个个都想走捷径。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就会严重阻碍企业创新的积极性,高质量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目前,整个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突出,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过程中也面临着调查取证难、侵权方经营数额统计难等困境,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检察院重视加强与法院、公安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动协作,构建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有利于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
建议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的衔接,实现对案件移送、受理和立案等情况的全程动态监督;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多为企业提供维权取证、法律讲解等服务,将预防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关口前移,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0.2万件,同比增长18.1%,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5件;中国首次进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前20强;中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12.4%。
另一面,随着社会大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以及国家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也越来越多。行业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82万件,仅2017年国家商标局制止恶意注册的商标侵权案件就有5734件,占异议成立案件的28.41%。
人大代表耿福能:保护知识产权不能只保护符号本身
人大代表耿福能认为,商标首先是一种符号,其初始功能为表现产品出处,代表商品声誉。而随着商标的市场使用,经营者在商标上的投资逐步增加,商标开始成为一种独立的财产、交易对象,而且其价值会远远大于商品本身的价值。
经过市场竞争的洗礼,商标已经成为企业无形的资产,它的重要性更是与日俱增。驰名商标享有较高的信誉和价值,是一种无形的巨大财富,所以,它非常容易遭受侵害。有个别企业和个人利用现有驰名商标的品牌价值,“搭便车”故意复制、模仿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牟取暴利;或有不法分子利用政策漏洞,抢注商标,甚至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这是严重侵吞别人企业资产的行为。
耿福能认为,在经济领域,商标品牌就是企业的金山银山。如果保护产权仅仅是保护一个标识,一个符号,那么有不良动机的商家可以轻而易举,稍微改一个字、修改一个图形,就可以成为自己的商标,这明显会对辛辛苦苦创立品牌的企业不公平,也会打击他们的信心。知识产权和商标的背后其实是科技、创新、投资、企业诚信和匠心、企业服务和人品的积累,是代表一个人、一个群体的智慧和创造的财富。
另外在加强品牌保护工作方面,耿福能认为可以从三方面入手:
一是建议国家建立政策机制,做好品牌商标防御性注册工作,保障品牌商标成为激励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树立商业信誉的“压舱石”;相关职能部门还应建立商标案件纠错机制,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标核准的,应撤销注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商标专用权威,营造品牌生态环境。
二是加大打击商标侵权工作力度。刑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仅仅局限于同种和同类别产品的保护,对打击处理‘傍名牌’行为存在一定缺陷。因此,应将“傍名牌”“搭便车”商标侵权行为列入每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内容,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以及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国家出台品牌建设保护措施。针对众多企业品牌保护意识不强、维权能力不足等问题,建议国家出台品牌建设实施细则,助力企业品牌保护。可充分发挥各个行业商协会的作用,探索一套公允的品牌评价指数体系,由第三方机构来做一些公允的评价,彰显品牌的力量。
“从一定意义上说,经济高质量发展就是品牌发展。国家或地方经济要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加大知识产权生态链和品牌的保护。”耿福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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