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奈儿本名被注册成商标
香奈儿是由Gabrielle Chanel于1913年在法国巴黎创立的品牌,至今已有百年历史。2018年6月,香奈儿在108年的历史中首次公布了完整财报,显示2017年收入96.2亿美元,较2016年增长11.5%。在2018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位列44位。
2017年,香奈儿推出了以创始人名字命名的Gabrielle香水,同年12月,香奈儿为手袋和一系列其他产品注册了“Chanel’s Gabrielle”的商标。
尴尬的是,法国时尚集团Molly Bracken在香奈儿之前,2016年10月就申请注册了对应的“Gabrielle”商标,还将其运用。于是香奈儿的申请被驳回,香奈儿不服,先后在瑞士、英国都提起诉讼。
Molly Bracken表示,“Gabrielle”的名字源于法国画家奥雷诺阿的缪斯女神,并非香奈儿的创始人。
最终,香奈儿败诉,商标还是归Molly Bracken所有。
这不禁让人发问,为什么有的人名字被注册成商标就可以拿回来,但有的人和香奈儿一样,无可奈何?
注册人名商标要注意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而普通人姓名作为文字的一种,自然是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的。但这其中涉及的条条框框可不少。
1.禁注条款
商标注册有其规范,不管是注册任何一种类型的商标都要遵守,人名商标也不例外,例如注册英雄烈士的姓名作为商标,就会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注册成商标。
2.知名度
有许多人注册的商标和名人的名字相同,且注册在先,这时候就要考虑这个名人的知名度,如果名人在注册商标申请前就具备一定的知名度,且消费者看到该商标会认为和名人之间有稳定联系,那么该商标的申请就有点难了。
3.先来后到
世界上名字那么多,重名也并不稀奇,要是两个人重名,两个人都籍籍无名,都想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商标,一般而言主要考虑先来后到原则。而万一其中一位是名人,那就又要把知名度纳入考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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