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言商。电商平台对产品如何定价是自己的事,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同样是不可逾越的法治底线。“大数据杀熟”造成消费者被动承受损失,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已经涉嫌违法。
只不过,出于眼前的利益,并自信于自身的垄断地位,即便舆论诟病不断,即便是在“刀尖上跳舞”,许多电商依然无动于衷,不仅“杀熟”手段愈发先进,各种对于隐私的收集也愈发频繁。
雷厉风行,法之必行。斩断“大数据杀熟”的黑手,监管部门必须主动出击。今年10月1日起,《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的精准打击值得点赞,但在旅游领域之外,网购、外卖、网约车等显然也同样需要加以清理。有调查显示,由于举证难,只有不到三成被“杀熟”的消费者选择投诉。如何界定“大数据杀熟”,如何畅通投诉渠道,如何提高商家的违法成本……这一系列问题仍需要相关部门继续探索,逐步扎紧制度的笼子。
技术是中立的,是利用大数据优化服务,还是差异化定价进行“杀熟”,不应单纯取决于商家良心,而要严格受制于法律规定。
作者:佚名来源:中国IDC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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