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和金交所:两种互金理财方式对比

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主要以P2P和金交所为主,两者都以互联网为渠道,手机APP界面也相差不大,以至于很多投资者分不清自己所投的是P2P还是金交所。为便于大家区分,现将P2P和金交所的共同点和差异甄别如下:

一、P2P和金交所的共同点

1、P2P和金交所都是中介机构,提供撮合(交易)服务。

2、P2P和金交所都以互联网为渠道,手机APP界面相差不大。

3、监管和规范要求存在重合,如P2P和金交所都严禁设立资金池,禁止期限错配和资产拆分,禁止自融和不当关联交易,禁止变相突破投资人数限制,均要求打破刚性兑付,实行资金托管(银行存管)和资产穿透式管理,要求做好信息披露等。

二、P2P和金交所的区别

1、审批程序不同

P2P在成立时直接在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不需要审批,后期需通过金融办的备案。

金交所在成立之前,就必须取得所在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才能成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2、适用法规不同

P2P监管适用的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银监办发【2016】160号)、《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银监办发【2017】21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银监办发【2017】113号)。

金交所监管适用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法【2012】37号)、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

3、监管部门不同

P2P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业务牵头部门是中国银保监会。

金交所是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业务牵头部门是中国证监会。

4、业务范围不同

P2P的经营范围是主要是网络借贷中介服务,融资人以自身信用或提供物权、第三方保证等措施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行为,交易的标的在撮合达成前是不存在的,P2P在交易中提供的是资金借贷撮合服务

金交所的经营范围主要是为各类非标准化金融资产的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融资人通过出让自己持有的非标准化资产获得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交易的标的在交易达成前是已经存在的,金交所在交易中提供的是交易场所和交易服务。

5、标的限额不同

P2P网络借贷金额以小额分散为主,要求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金交所对单一交易标的没有金额的限制。

由此可见,P2P和金交所无论是在审批成立、法规适用、业务范围、底层资产、监管要求等方面还是存在较大的差异的,您分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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