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通院筹备成立中国广告协会网络与数据安全工作委员会

近年来,广告业的飞速发展不断助推着我国互联网产业和数字经济的繁荣。与此同时,数据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日益严重。《数据安全法(草案)》明确提出开展数据活动必须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已公开征集意见,对广告交易中存在数据安全问题制定了上位法。在数字广告行业,唯有对个人信息数据合法、合规运用,才能推动大数据技术与数字广告协同发展,让广告从业者真正获益的同时用户的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11月15日,由中国广告协会主办的“2020国际创意与宏观发展高峰论坛”在第27届中国国际广告节期间召开。论坛聚焦“驱动新消费、洞悉新营销、打造新品牌”三个维度,试图在后疫情时代变化的商业环境之中,找到消费市场新趋势以及品牌增长新契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柴保国致辞

论坛伊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司司长柴保国在致辞中表示,当前,中国经济进入“双循环”模式,对广告行业的发展及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营造广告良好的市场秩序、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努力实现广告业高质量发展。

“互联网广告数据安全与合规应用”圆桌论坛

随着数字经济在疫情期间实现逆势增长,越来越多营销人员开始转向更加高效、以数据驱动的数字广告。但同时,数字广告数据安全与合规应用问题也备受关注。在本次论坛上,由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知识产权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牟萍,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法律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柴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终端实验室移动安全团队负责人杨正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审查二部副主任陈世翔,萃弈(The Trade Desk™)中国总经理陈传洽(Calvin Chan),腾讯集团数据隐私高级法律顾问张亚男,RTBAsia CEO及创始人范秋华,围绕“互联网广告数据安全与合规应用”为主题带来一场精彩的圆桌讨论。

各位专家从法律法规、审查监管、精准投放与隐私保护平衡、标准认证等方面展开了讨论,重点就《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互联网广告产业带来的影响和应对,互联网广告标准如《互联网广告数据应用和安全技术要求》《移动互联网广告标识规范》的价值与内容,广告主、媒体方、监测方对精准投放与隐私保护的平衡,互联网广告技术实验室(CDA Tech Lab)的定位与主要工作,国际国内互联网广告、个人信息保护的认证制度,苹果IDFA新政的影响与应对等议题进行了讨论,现场精彩纷呈。

中国广告协会网络与数据安全委员会成立启动仪式

论坛最后环节,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张国华、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审查二部副主任陈世翔、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终端实验室移动安全团队负责人杨正军共同登台,宣布将在中国广告协会成立网络与数据安全工作委员会,并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张国华表示,当前中国乃至全球都对信息安全保护日益重视,互联网广告涉及大量的数据采集、流转、交易、监测等活动,如何在发挥数据要素价值的同时,保障用户隐私安全,需要整个行业进行把控。因此,网络与数据安全委员会的成立,正是顺应国家、行业对于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对于互联网数据生态完善以及广告行业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据悉,网络与数据安全委员会将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联合产业链各方,致力于解决广告行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突出问题,组织广告企业逐步实现数据管理规范化、数据收集最小化、数据处理技术化、数据使用透明化,并推动相关标准制定和技术验证工具研发,为促进我国数字广告业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网络与数据安全委员会着力聚集广告产业生态各方力量,联合开展网络与数据安全技术、标准和产业研究,共同探索行业自律新模式和新机制,维护行业公平,推进技术、产业与应用研发,开展试点示范,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形成全球化的合作平台,欢迎业界各方积极加入!

如果您或者您的企业想加入网络与数据安全委员会,请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digitalad@china-caa.org
cda@caict.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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