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近日,中国互金协会还向网贷会员机构下发了《关于防范虚构借款项目、恶意骗贷等P2P网络借贷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防范风险通知》)、《关于加强对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股权变更自律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股权变更通知》,加强对网贷会员机构资产端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的管理。
不迟于10月底报送自查自纠报告
据了解,自律检查工作包括机构自查自纠、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检查将交错进行。通知要求,会员机构对照自律检查明确的合规要求进行自查,找出自身经营与监管政策规定及自律规则标准之间的差距,暴露并准确掌握自身风险状况,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迅速开展整改,边查边纠,即查即改,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并稳妥有序地化解已形成的风险,按照监管政策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及标准合规开展业务。
对需要时间整改的内容,中国互金协会要求,会员机构制定系统详实的整改计划,如实报告问题情况。如实填报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并提供相关制度及业务情况说明,完成自查自纠报告,报送时间不迟于2018年10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强调,会员机构应接入协会互联网金融监测平台的相关系统,按要求认真报送数据并查漏补缺,在保证按时报送数据的同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认真参加协会针对各项监管政策要求和自律标准规则开展的培训,并加强政策法规制度和自律标准规则学习。
必要时可协助出借人查验项目真实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中国互金协会近日还下发了《防范风险通知》、《股权变更通知》。《防范风险通知》提出,P2P网贷平台应引导借款人树立诚信理念,引导出借人树立风险理念,于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加强合作。
具体来看,P2P网贷平台在组织对接借款项目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款时签署信用承诺书,保证其提供信用信息、资金用途、还款来源等借款资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资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借款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借款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署信用承诺书,借款人为企业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信用承诺书。
对于出借人,P2P网贷平台应帮助出借人充分了解借款人和借款项目信息及其风险,组织出借人和借款人逐一签订借贷合同,必要时可提供途径协助出借人查验相关借款项目的真实性;同时还鼓励商业银行在P2P网络借贷借款人开户、提现等环节采用“人脸识别”等先进技术手段查验核实借款人身份信息。
《股权变更通知》要求,网贷会员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后应及时披露;对于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网贷会员机构,协会将视情况重新审查其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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