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将于12月26日在北京召开“2020年中国信通院ICT深度观察报告会”,报告会旨在剖析2019年ICT及融合领域发展热点问题,展望未来发展趋势。
在26日下午的数字经济分论坛上,中国信通院将发布《数字贸易发展与影响白皮书(2019年)》。
主要观点
伴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人类社会正迈入以数字贸易为核心的第四次全球化浪潮,贸易的技术、方式、对象、影响、监管均出现巨大改变,可能导致国际经济格局的重大调整。本白皮书对数字贸易的概念内涵、发展现状、经济影响进行了研究分析,并尝试提出推动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以下为白皮书的主要观点:
数字贸易是指信息通信技术发挥重要作用的贸易形式,其不仅包括基于信息通信技术开展的线上宣传、交易、结算等促成的实物商品贸易,还包括通过信息通信网络(语音和数据网络等)传输的数字服务贸易,如数据、数字产品、数字化服务等贸易。
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数字经济国际化的最主要体现。数字经济时代,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加速,在物理世界基础上搭建了一个新的数字世界。数字贸易是联通不同国家数字世界的纽带,是数字经济全球化分工、协作的主要途径,对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贸易的突出特征是贸易方式的数字化和贸易对象的数字化。贸易方式的数字化是指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贸易各个环节的融合渗透,带来贸易效率提升和贸易成本降低;贸易对象的数字化是指数据和以数据形式存在的产品和服务贸易,其极大地拓展了现有服务贸易的深度和广度。
贸易方式数字化推动跨境电商蓬勃发展。据有关机构预测,2018年全球跨境电商B2C市场规模达到6750亿美元,近年年平均增速约为30%,远超传统货物贸易。从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看,企业间(B2B)交易额占绝大多数,企业与消费者(B2C)交易额相对有限。从电子商务国别发展看,发达国家跨境电商发展环境良好,但发展中国家潜力巨大。
贸易方式数字化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影响:一是供应链数字化构筑外贸竞争新优势。数字技术在供应链管理的应用,特别是全球供应链管理的应用,导致一种基于企业间协同的新竞争力逐步形成。二是全球化分工呈现精准化、精细化趋势。信息通信技术使得信息流转更为迅捷,国际市场变得更加公开、透明,有助于实现更高水平的国际分工,和导致新分工关系的产生。三是互联网效应向国际经济各领域迁移,如马太效应和长尾效应。
贸易对象的数字化助力全球服务贸易快速增长。云、网、端的发展正改变服务业不可贸易、难贸易的局面。2008-2018年,全球数字服务出口规模从18379.9亿美元增长到29314.0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约为5.83%。从服务构成看,2018年占比最高的3类数字服务贸易是工程研发、保险金融、知识产权。从国别结构来看,发达国家在数字服务贸易的影响力更甚货物贸易,发展中国家面临新的发展挑战。
贸易对象数字化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影响:一是替代效应,当数字化的产品和服务跨越国境,可能意味着一国传统产业衰败,以及新崛起的产业并非出自本国,新旧业态间的交替变得更为复杂。二是融合效应,境外的数字产品和服务融入境内的产业链体系,带来新的监管、治理和安全挑战。三是分配效应,数字技术透过数字贸易对全球分工产生影响,而分工变化又会进一步影响全球价值创造和收益分配。
中国应紧跟时代发展趋势,稳步推动数字贸易的发展。一是推动跨境电商快速健康发展,建立多主体联动的跨境电商生态。二是拓展数字服务贸易广泛发展空间,促进信息通信网络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三是探索构建数据要素开放市场,建立数据开放收益补偿机制。四是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积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五是营造数字贸易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下午
会议地点:国家会议中心310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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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信通院CA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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